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40万吨/年高性能abs树脂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40万吨/年高性能abs树脂一体化项目
建设单位: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本项目拟于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城北产业园,津二路以东、利十路以北,新建厂区,占地约857600m2。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建设26万吨/年丙烯腈装置、0.8万吨/年乙腈装置、10万吨/年mma装置、40万吨/年abs装置、20万吨/年废酸处理装置,及公辅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部分公用工程依托利津炼化现有设施,通过跨津二路管廊输送至新建厂区。本项目总投资617567万元,拟新增劳动定员561人,年运行8000h。
(二) 建设单位名称和尊龙在线登录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 薄纯文 联系电话:0546-5888833
联系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三)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机构名称:青岛欧赛斯环境与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徐庆虎 联系电话:0532-68972726
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漓江西路877号山东高速西海岸中心t3-23
(四)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予以公示。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